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保税港区商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促进局,市融资租赁协会,各融资租赁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租赁行业风险隐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175号)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将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保税港区商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促进局,市融资租赁协会,各融资租赁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租赁行业风险隐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175号)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将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