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实施应对北京市等重点地区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北京市近日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依据《关于印发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173号),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 精准快速排查风险人群
二、 严格实施隔离管控措施
自5月30日以来,从北京市或经由北京市(停留12小时以上)抵返我省人员实施隔离管控措施。
黑龙江省关于实施应对北京市等重点地区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北京市近日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依据《关于印发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173号),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 精准快速排查风险人群
二、 严格实施隔离管控措施
自5月30日以来,从北京市或经由北京市(停留12小时以上)抵返我省人员实施隔离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