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实施应对北京市等重点地区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北京市近日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依据《关于印发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173号),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 精准快速排查风险人群
二、 严格实施隔离管控措施
自5月30日以来,从北京市或经由北京市(停留12小时以上)抵返我省人员实施隔离管控措施。
(一) 有北京新发地等批发市场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第1天、第3-5天、第13天、第20天)+1次血清抗体检”的管控措施。
已抵达我省未满21天的,由所在社区按规定补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天数,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二) 没有北京新发地等批发市场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实行2-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呈阴性转由所在社区监督补齐至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已抵达我省未满14天的,由所在社区按规定补齐居家隔离天数,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已满14天的,不再隔离管控,但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自5月30日以来,从北京市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和经由北京市(停留不足12小时)抵返我省人员,按黑疫指办发【2020】173号文件要求进行管控。
三、全面落实常态防控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人员进京,在北京市疫情平稳前,非必要情况尽量不安排进京。民航、铁路、公路方面要加强司乘人员管理,纳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做好交通工具消杀防控和环境卫生整治。要加强车辆检查,对北京市来车或在京停留12小时以上的车辆(货运车辆除外)进行劝返。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食品检疫,组织开展全省各口岸进口肉类、水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肉类、水产品等冻品夹带、走私等行为。要持续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做好通风、消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防止人员聚集,并将批发市场从业人员、司乘人员和采购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要继续实施严进宽出政策,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村屯(住宅小区),管好、管住家门。强化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病例,防止疫情扩散。
来源:黑龙江日报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赵树凯
发布于 2022-08-15 19:15:43 回复
发布于 2022-08-15 15:0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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