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
【优惠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优惠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优惠期限】
2022.1.1-2024.12.31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01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
【优惠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优惠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优惠期限】
2022.1.1-2024.12.31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