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贵阳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昌盛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