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租赁行业风险隐患,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175号)要求,我厅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对疆内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风险排查。
2017年6月7日,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国税局、金融办、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赴新疆亚中机电销售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等三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在企业和乌鲁木齐市商务局自查基础上进行了重点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