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同学们分享的是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7届本科论文答辩通知,详情如下:
2017届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答辩分组安排详见附件,有关答辩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1. 答辩组老师中,第一名教师为答辩组长,负责本组学生答辩工作。请各组长5月12日前将答辩具体时间报给教学秘书。
学院将各组答辩时间报教务处,学校抽查学生答辩情况。
2. 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15日(周一)-5月21日(周日)。
毕业设计检查(上机,实验)时间安排在5月10日(周三)— 5月14日(周日),由各答辩组自行安排。学生在企业实习(就业)期间完成的论文,涉及到代码安全的,可以用提问或查看论文的方式替代上机检查。
在答辩组教师检查学生设计之前,指导教师应给出参考意见;检查内容包括代码或设计完成情况;答辩过程中就论文(设计)的细节或实现进行问询。
3.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意见》由论文评阅教师在在5月14日前完成。
请指导教师5月12日前将学生论文交给论文评阅教师,并给出学生论文完成情况初步意见。
4. 各答辩组负责检查本组所有学生的论文及过程材料。包括:任务书(教师完成)/开题报告(学生完成) /评阅意见。负责填好答辩记录和考核表。
论文过程材料格式及内容要求见教务处网站,各答辩组完成后,指导教师本人检查。
5. 因在企业实训、就业等原因确需推迟答辩的学生,可以申请推迟上交论文和答辩,推迟答辩的最后时间不得晚于学院的二次答辩时间。
6.二次答辩安排在5月26日进行。如有因未按时完成论文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学生需要参加二次答辩,成绩不高于75分。
各系副主任按专业在6月3日前,按专业写好论文质量分析。
7. 按学校“交叉答辩”的要求,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都不是本组教师所指导学生。
8. 答辩成绩 70分以下 不授予学士学位。
9. 论文查重相关工作按学校要求进行。
10. 论文答辩结束后的工作。
(1)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按答辩小组意见重新修改论文电子稿。
(2)请答辩组组长负责(或安排学生),将参加答辩学生论文及过程材料(纸介质)、学生论文电子稿、学生论文过程材料电子稿收齐,上交到教学秘书处。
(3)论文的电子文档文件名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上交,过程材料的电子文档文件名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过程材料”上交。
(4)电子稿材料学校存档,请务必认真整理。
11. 答辩记录和考核表填写格式详见附件,论文评阅意见应当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来源: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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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8-17 00:50:46 回复
发布于 2023-08-17 01:5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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