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3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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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但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 仍不排除因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 延迟兑付风险、 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四、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2年12月01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
至2022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0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2年 12 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3、 邮政编码:361021
4、 联系人:章晓琴
5、 联系电话:0592-6196768
联系传真:0592-6196768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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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3-02 15:19:56 回复
发布于 2023-03-02 19:17:20 回复
发布于 2023-03-02 14:38:38 回复
发布于 2023-03-02 19:48: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