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2017年1月,福建省明溪县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胡坊镇经管站站长、会计许新蓉于2010年至2015年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4200元。2016年5月23日,明溪县纪委给予许新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事件回顾
2015年6月,明溪县胡坊镇对各村财务进行专项审计,为村级组织换届作准备。
“马上开始换届审计了,你赶紧把生态公益林管护押金(以下简称管护押金)归补到村账户上!”时任胡坊镇经管站站长、会计的许新蓉电话里找到瓦口村村委会主任李志清说。
原来,瓦口村管护押金总计86832元一直存在李志清个人银行账户上。
“我现在还不上。”李志清有点心虚。
“你赶紧想办法,审计过不了关,后果很严重。”许新蓉后悔不该为顾人情面子而上了李志清的“贼船”。
集体资金如何落入个人口袋?原来,李志清担任村委会主任后,因个人资金短缺,便萌生了动用管护押金的心思。
“老同学,在忙啥呢?”2010年2月的一天,李志清来到镇经管站找许新蓉叙旧。
“正给你们几个村做账呢,趁着年前把账做好。”许新蓉热情招呼。
一番叙旧后,李志清从兜里拿出一个装有500元的红包放在办公桌上,“快过年了,这是村里一点小意思。”
许新蓉本想拒绝,但一想到每月为瓦口村做账的辛苦,又不想伤了同学间的感情,就收下了。
于是,李志清便提出了挪用管护押金的想法。碍于情面,许新蓉勉强答应,对李志清挪用押金一事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为了继续得到许新蓉的关照,2011年至2015年,李志清逢年过节都给许新蓉送节礼,共计3700元。
想到挪用村财一旦被发现后果严重,许新蓉再也坐不住了,她决定在审计报告上做手脚。
2015年6月底,对胡坊镇瓦口村财务审计结束后,许新蓉在审计报告中虚列86832元管护押金,企图瞒天过海。
过了2个月,明溪县纪委成立督查组对换届财务审计“回头看”。督查组一入驻胡坊镇,就调取了该镇瓦口村的财务账簿。
“今天县纪委把你们村的财务账本拿走了,你马上把挪用的钱凑齐了给我。”许新蓉赶紧拨通了李志清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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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挪用村集体所有资金的事情暴露,第二天,李志清将管护押金86832元现金交给许新蓉。
●查处经过
2015年9月中旬,明溪县纪委在查办胡坊镇瓦口村主任李志清违纪问题时,发现了许新蓉在担任胡坊镇经管站站长、会计期间的违纪问题线索。明溪县纪委立即介入调查核实。
经过向瓦口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村出纳罗某等人的外围了解,以及查阅核实相关账务资料,调查组掌握了大量许新蓉玩忽职守、收受礼金的证据材料。
于是,调查组决定正面接触许新蓉。
“瓦口村生态公益林管护押金怎么回事?”调查组开门见山地问。
知道纸终是包不住火,许新蓉如实交代:“管护押金被李志清挪用,一直都保管在他个人银行账户上。”
“既然你知道李志清会挪用这笔钱,为什么仍同意让他继续保管?”调查组人员继续问道。
“我和李志清是初中同学,自从他当上瓦口村村委会主任后,逢年过节都会给我送礼金,我抹不开面子,就帮他这么做了。”犹豫了好一会,许新蓉道出了缘由。
经查,许新蓉在担任明溪县胡坊镇经管站站长、会计期间,从2010年至2015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瓦口村的礼金4200元,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将集体所有资金86832元转入李志清个人账户保管且未实施监管,导致集体所有资金被挪用。
2016年5月23日,明溪县纪委给予许新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此外,李志清因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被明溪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岩季 潘腾)
发布于 2022-07-20 19:12: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