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金融资产的部分转移,只要不符合继续涉入的条件,即仍然属于处置的一部分继续涉入的定义是,企业即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所以继续涉入=转移+部分消除风险;如果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比如以公允价值卖出约定到期以当时公允价值+10%买回,那么出售至回购期间的风险报酬就转移到了对手方,实质上已经是卖出一项金融资产之后一段时间又按市价为基础买回来另外一项金融资产,卖出时终止确。
我认为,金融资产的部分转移,只要不符合继续涉入的条件,即仍然属于处置的一部分继续涉入的定义是,企业即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所以继续涉入=转移+部分消除风险;如果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比如以公允价值卖出约定到期以当时公允价值+10%买回,那么出售至回购期间的风险报酬就转移到了对手方,实质上已经是卖出一项金融资产之后一段时间又按市价为基础买回来另外一项金融资产,卖出时终止确。